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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际货站进出港操作业务企业准入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各航空货运企业:
为确保国际进出港操作业务的顺利开展,我公司于2026年3月4日在国际快件中心、国际三号货站、金仓前置货站张贴并在河南机场集团郑州货站、电子货运平台发布了《河南航空货运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国际货站进出港操作业务企业准入通知》(以下称“原通知”)。
经核实,原通知附件6“郑州机场执飞及计划执飞的国际全货机航司统计表”中,序号22比利时CHG货运航空有限公司2025年国际货量变更为4万吨以上,可授权份数变更为3份。
原附件3“国际货站进出港操作企业准入评分细则”中,序号2中的评分规则内“3.c1、c2缺少任一材料的,则不计入叉车数量;租赁机场集团所属车辆的,可提供租赁合同,无需提供c1、c2。”变更为“3.c1、c2缺少任一材料的,则不计入叉车数量;租赁机场集团所属车辆的,可提供租赁合同,无需提供c1、c2;自购的悬挂民航C牌照的,仅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国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机动车行驶证。”
同时,本次准入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3日16:15,逾期不再接收报名资料,请注意报名资料递交时间,在报名截止前递交报名资料。
河南航空货运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2日